案例十一
無證辦學不可縱容 公益訴訟保障安全
2019年4月,鐘山縣人民檢察院在監督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一號檢察建議”,開展校園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轄區內有8所幼兒園、18所幼兒看護點無證辦學。鐘山縣人民檢察院向鐘山縣教科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妥善解決無證辦園、未經認定開設幼兒看護點問題,切實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環境安全。鐘山縣教科局高度重視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積極落實整改措施。8月9日鐘山縣教科局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2019年年檢合格的第一批民辦學校名單,對年檢未合格的民辦幼兒園(幼兒看護點)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對6所不具備辦學條件的幼兒園降級認定為幼兒看護點,吊銷5所不具備辦學條件的幼兒園的證書。
案例十二
兄妹因案遭遇困境 綜合救助溫暖人心
張某甲(15歲)、張某乙(11歲)、張某丙(7歲)的母親李某系廣西人,父親張某某系山西人。因張某某經常對李某家暴,夫妻感情破裂,李某自行回娘家。2019年2月1日,張某某到廣西欲將李某勸回山西未果,激憤下持械將李某毆打致死。后被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母親被害、父親被判死緩,三名未成年子女陷入生活困境,三人的生存權、發展權無法保障。檢察機關主動作為,了解到張氏三兄妹屬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案發后無人撫養,無收入來源,張某甲被迫輟學打工。百色市兩級檢察院與山西省五臺縣人民檢察院通過遠程視頻,召開司法救助聽證會,最后順利為三兄妹申請到司法救助。隨后,檢察官跨省前往被害人家,協調當地村委會為三人申請落實“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民政救助政策,鼓勵張某甲繼續讀書。多元化司法救助使張氏三兄妹擺脫了生活困境,張某甲得以重返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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