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西新聞網(wǎng) > 首頁欄目 > 公告公示 > 正文 |
關于南寧市安吉大道19號農機生活小區(qū)1棟2單元502房火災《火災事故認定書》送達公告 |
2026年01月16日 17:55 來源:廣西新聞網(wǎng) 編輯:符振曉 |
|
南寧市安吉大道19號農機生活小區(qū)1棟2單元502房租戶龔秀芬: 2025年10月17日13時26分,南寧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南寧市安吉大道19號農機生活小區(qū)1棟2單元502房發(fā)生火災。通過走訪調查、現(xiàn)場勘查等工作。于2025年12月16日依法作出《火災事故認定書》南西消火認字〔2025〕第0026號。因采用其他送達方式均無法向該受災戶送達《火災事故認定書》,現(xiàn)根據(jù)《火災事故調查規(guī)定》(公安部第121號令)第三十二條之規(guī)定向當事人進行公告送達《火災事故認定書》南西消火認字〔2025〕第0026號,公告期為20日,期滿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2026年1月16日 附:《火災事故認定書》(南西消火認字〔2025〕第0026號) 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消防救援大隊 火災事故認定書 南西消火認字〔2025〕第0026號 火災事故基本情況:2025年10月17日13時26分,南寧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南寧市安吉大道19號農機生活小區(qū)1棟2單元502房發(fā)生火災。火災造成房屋墻面熏黑,家用電器、家具等物品損毀,過火面積約3平方米。 經調查,對起火原因認定如下:起火時間為2025年10月17日13時20分許;起火部位為西鄉(xiāng)塘區(qū)農機生活小區(qū)1棟2單元502房客廳東南區(qū)域,起火點為安裝在502房客廳距東墻0.5米至1.5米的南墻上的空調掛機;起火原因為空調掛機故障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災。 以上事實有詢問筆錄3份、現(xiàn)場勘驗筆錄1份、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證實。 當事人對本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本認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南寧市消防救援支隊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以一次為限。 2025年12月16日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
| >>更多精彩圖集推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