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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公布2020年度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7) |
2021年03月16日 08:50 來源:南寧晚報 作者:陸增安 何正君 程勇可 編輯:潘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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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維修不當汽車行駛中發動機爆缸 2019年1月30日,盧女士向廣西龍星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奔馳2018款B200運動版汽車。2020年3月25日駕駛該車涉水時熄火,送去南寧市運世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對發動機進行維修,4月6日維修完畢,4月24日在正常行駛中車輛出現發動機爆缸問題,但上述兩家公司均認為是對方責任。 南寧市市場監管局12315中心委托了有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涉事車輛發動機進行鑒定,結論是由于維修不當造成,經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由南寧市運世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支付檢測鑒定相關費用,負責為原車更換原裝進口的原型號發動機,維修期間向盧女士提供代步車,并對發動機及因發動機引起的相關配件問題質保一年或15000公里(先到者為準)。 8、汽車方向機有異響要求免費維修遭拒 消費者石先生投訴稱,2017年5月3日在廣西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一輛奧迪Q5,2020年4月16日(三包期內),其駕車前往4S店噴漆并做脫保前檢查,同時向4S店反映駕車打方向時有異響,懷疑是方向機故障,4S店將汽車留下維修。4月19日消費者到店里取車,4S店稱經測試未沒有發現打方向時有異響,所以未對方向機做處理。5月5日,消費者前往4S店反映打方向還是有異響問題。4S店檢測后發現了異響,但是以已經過了三包期為由拒絕免費維修,提出由消費者自行承擔2萬多元的維修費用。消費者認為故障是發生在三包期內,應免費維修。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商家同意給予免費維修。 9、建房購買紅磚中途退款惹糾紛 2020年1月8日,消費者盧先生投訴稱, 2019年3月3日他在橫縣良圻磚廠購買了10萬塊紅磚用于自建房使用,每塊磚0.33元,已全部支付貨款3.3萬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供用黏土制磚的政策規定,該磚廠于2019年10月17日受到縣政府限令取締全線停產,該廠將剩余未發貨的5.8萬塊磚的貨款按照0.3元/塊磚退還盧先生。盧先生認為商家存在違約行為,要求商家根據合同按原價退還余款。磚廠稱并非是磚廠原因單方違約,而是因國家政策造成的磚廠不能正常生產,且磚廠已于2020年1月7日貼出《公布》,按每塊磚0.3元退還客戶。經橫縣市場監管局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商家按原價退還余款19,140元給盧先生。 10、泄露消費者個人信息被罰2萬元 2020年5月20日,對廣西南寧炬德祿房地產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被良慶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通過宣傳單、微信、摘錄單多多軟件、他人分享等多渠道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2.2萬多條。該公司通過"電銷機器人"軟件自動撥打客戶電話,發送房源促銷信息,并對消費者提問的關于價格、位置等關鍵信息進行自動回復。該公司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并發送商業性信息,其行為構成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權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規定,良慶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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