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延長資源(梅溪)至興安高速公路臨時收費期限的批復
(桂政函〔2020〕91號)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你們關于延長資源(梅溪)至興安高速公路臨時收費期限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延長資源(梅溪)至興安高速公路臨時收費期限3年,即從2021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止。
二、請你們指導并督促資源(梅溪)至興安高速公路項目業主,盡快組織開展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待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后,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核定具體收費期限。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