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云—南寧日報訊(記者 韋靜)《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團隊引進補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印發,鼓勵區外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團隊整體入桂或在廣西設立項目相關基地,滿足相關條件的項目團隊可獲補助支持。
《方案》提出,積極引進金融科技、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消費金融等新興業態金融管理團隊。根據獎補條件,項目團隊主要負責人或主要創始人近10年內曾在區外工作5年以上,其核心成員和業務骨干60%以上引進前在區外工作且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
滿足以下五個條件之一方可申請補助資金:2020年1月1日后引進,近3年曾承擔國家級金融科技創新、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金融項目和工程等任務的優秀人才團隊;2020年1月1日后引進,在相關領域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符合廣西金融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擁有可產業化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具備突破重大技術、解決關鍵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并能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金融創新創業團隊;近3年累計自主投入5000萬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計獲得7000萬元以上(含)股權類現金融資、自主投入資金或融資資金到位且運營效果良好的金融創新創業團隊;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桂設立并備案,實收資本2000萬元以上、近3年實際累計投資廣西高精尖產業5000萬元以上的天使投資基金管理人團隊;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桂設立并備案,實收資本1億元以上、近3年實際投資廣西高精尖產業1.5億元以上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團隊。
經認定的高層次金融人才項目團隊,由自治區財政和項目所在市財政連續3年分別按比例給予主要負責人或主要創始人、核心成員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