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治區高級法院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布會。公布今年以來全區法院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行動中的成績。當天,全區共有14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截至11月底,全區法院一審受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26件377人(其中新收案件15件),涉及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搶劫、搶奪等罪名。已對11件案件進行了一審宣判,依法對166名被告人判處刑罰,其中判處五年(含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5人,重刑率為69.28%。二審審結5件62人,判處五年(含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重刑率為79.03%。
全區法院一審受理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5件38人,涉及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聚眾“打砸搶”等罪名。一審已宣判4件22人,判處五年(含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其中一名惡勢力集團首要分子被判處死刑)。二審審結2件9人,被判處五年九個月至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全區法院一審受理惡勢力團伙案件158件869人,審結80件370人,判處五年(含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二審審結17件77人,被判處六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至拘役刑罰。
下一階段,全區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依法嚴懲方針,突出重點,精準打擊,依法審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和“保護傘”案件,形成掃黑除惡強大合力,推動全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更大成效。
典型案例宣判
涉黑團伙非法放貸獲利上億元
張樹輝等人打著“公司”的旗號,從事涉黑違法犯罪活動,并通過非法放貸,獲利上億元。該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昨日上午,梧州市龍圩區人民法院對張樹輝等22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主犯張樹輝領刑二十五年,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四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形成涉黑團伙 11名親屬參與其中
張樹輝現年55歲,其曾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入獄十四年六個月。2006年4月,張樹輝減刑釋放后重操舊業。他雇請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追討曾發放高利貸的舊債,同時發放新的高利貸。
2006年至2010年,張樹輝先后出資成立“梧州市鴻展投資有限公司”和 “梧州市鴻誠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將其雇請的組織成員安排在兩公司,依托公司發放高利貸,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2011年,張樹輝與被告人王海宗簽訂協議,共同出資成立“香城公司”發放高利貸,并逐漸在梧州市及周邊形成了以張樹輝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親屬、朋友為紐帶,以“鴻展公司”“鴻誠公司”“香城公司”為據點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法院宣判的22名被告中,其中11人是張樹輝的親屬,分別是妻子、大兒子夫妻、二兒子夫妻、外甥女夫妻、外甥、侄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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