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百色市紀委監委對百色市自然資源局四級調研員駱偉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駱偉麟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購物卡;跑官要官;違規多占福利住房,違規參與經商活動;將權力變為牟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
駱偉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百色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百色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駱偉麟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駱偉麟簡歷
駱偉麟,男,壯族,1968年12月生,廣西百色人,大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0.01—2010.12 歷任百色市(縣級)泮水鄉人民政府副鄉長,那畢鄉黨委委員、副鄉長,那畢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百色市右江區龍景街道工委副書記、主任,百色市右江區陽圩鎮黨委書記,百色市右江區科技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0.12—2013.01 百色市右江區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01—2016.03 百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2016.03—2019.08 百色市國土資源局(自然資源局)副調研員、兼百色市不動產登記局副局長、百色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2019.08—2021.02 百色市自然資源局四級調研員、兼百色市不動產登記局副局長、百色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
2021.02—2021.05 百色市自然資源局四級調研員。
來源:百色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