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太原8月12日消息(記者賀威通 通訊員張倩)山西省政府安委辦決定從8月1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專項檢查整治。
檢查范圍主要有三類:涉及硝酸銨、氯酸鈉、氯酸銨、氯酸鉀、硝基胍等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生產、經營和使用企業;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儲存和經營單位,含混裝炸藥地面站;危貨運輸企業和涉及危險貨物庫(堆)場。
此次檢查由應急、公安、交通、環境、海關、國防科工等六部門聯合開展,根據部門職責確定了不同的檢查重點,采取山西省政府安委辦統一領導,企業自查自改、市縣全面檢查、省級重點督查的檢查方式。山西省政府安委辦要求各級、各部門重點通過“四不兩直”、突擊檢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山西省政府安委辦將組成聯合督導組,重點對山西省硝酸銨生產企業儲存、運輸、銷售、流向等環節進行檢查。
山西省政府安委辦指出,每年 7至9 月份是化工事故的高發時段,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全面排查。要充分認識到,當前正值暑期汛期,極端天氣較多,且受疫情防控常態化和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影響,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復雜,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和警覺,要組織有經驗的專家深入企業指導服務,全面排查轄區內相關企業安全風險隱患,實施“一企一策”精準治理,嚴防走形式、走過場。要強化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危險廢物等環節的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危化品生產、儲存項目的聯合審批和從嚴把關要求,對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從嚴審批,嚴格從業人員準入,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產業布局規劃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
山西省政府安委辦要求,要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建立檢查工作臺賬,嚴格監督檢查。對隱患整改不到位或隱患反復出現的,要一律從重處罰;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一律由市級掛牌督辦;對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使用硝酸銨等民用爆炸物品的行為,國防科工、公安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從重查處;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一律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