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8日消息(記者 蒙健)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共58批次,其中合格樣品5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記者了解到,儋州那大劉超粉皮店銷售的1批次河粉因抽檢不合格被通報。
據介紹,儋州那大劉超粉皮店銷售的河粉(生產日期2020-04-17),檢驗項目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據了解,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防腐劑超范圍使用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范圍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
據悉,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儋州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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