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州區交通運輸局落實宜州區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不力問題。2018年3月至6月,宜州區交通局在落實2018年3月宜州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過程中,僅對反饋意見進行任務分解,沒有具體抓落實,并在《宜州區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統計表》中對反饋意見全部按照“已完成”進行上報。2018年9月,市委巡視巡察整改督查組對該單位進行督查時,發現上報“已完成”的問題仍未整改到位。因落實整改不力、虛假報告整改進度,2019年1月,該局黨組書記、局長石建新,黨組成員、副局長潘鳴波,黨組成員、副局長、主任科員駱裕東等3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龍岸鎮黨委組織委員廖顯安制作虛假黨建材料應付巡察組巡察問題。2018年4月至5月,河池市委巡察組對龍岸鎮黨委開展巡察,廖顯安在收集整理所負責的黨建材料過程中,發現該鎮黨委沒有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廣泛開展向廖俊波同志學習的活動,也沒有具體行動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廖顯安對發現的問題未請示報告,制作虛假材料上交市委巡察組應付檢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河池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