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4月12日電(記者秦宏)江西省自然資源廳12日在實施“節地增效”行動新聞發布會上提出,2019年將在省內各設區市和贛江新區各選取1個國家級開發區(組團),開展工業“標準地”工作,建立基于區域綜合評估結果的出讓國有建設用地的工業“標準地”制度。
據介紹,江西將加快在全省建立基于區域綜合評估結果,帶著容積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等基本指標出讓國有建設用地的工業“標準地”制度。自今年開始,開展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新增工業用地區域綜合評估,完善“標準地”網上交易平臺,構建“標準地”出讓指標體系,探索“標準地”代辦聯動機制,制定“標準地”出讓承諾標準,建立“標準地”監管體系,開展“標準地”信用獎懲評價等。
根據相關工作安排,江西提出,2020年,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企業新增工業用地不低于30%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2021年,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新增工業用地不低于60%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建成“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有懲戒、提速優服務”的新型工業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