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周志英 通訊員 劉媛)3月1日,有群眾到南寧鐵路運輸法院提交運輸、租賃合同糾紛立案材料,卻被拒絕了,這是為何呢?記者從南寧鐵路運輸法院獲悉,該院自當天起停止受理南寧市青秀區、西鄉塘區租賃合同糾紛及南寧市內發生的運輸合同糾紛案件,相關案件將由原管轄法院受理。
據了解,從2015年1月1日起,南寧市、柳州市城區內發生的公路、鐵路、航空運輸及多式聯運合同糾紛,和南寧市青秀區、西鄉塘區、柳州市柳南區發生的租賃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分別由南寧、柳州鐵路運輸法院管轄。根據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的精神和上級法院的要求,南寧鐵路運輸法院自今年3月1日起,不再受理南寧市城區內發生的運輸合同糾紛一審案件(鐵路運輸企業為一方當事人的除外)和南寧市青秀區、西鄉塘區內發生的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案件,相關案件由原管轄法院受理。
南寧鐵路運輸法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相關公告已于2月28日對外發布,當天迎來了春節假后的第一個立案小高峰。一些當事人看到了公告,急忙趕過來踩著點把材料遞交了。
據統計,2月28日當天該院共立案29件,接待咨詢、立案當事人50余人次。3月1日,仍有群眾前來提交運輸、租賃合同糾紛立案材料,為做好解釋工作,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專門安排了法官助理為群眾答疑,指引當事人閱讀公告內容并及時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防止當事人因不了解公告內容對法院產生誤解,有效地保證了南鐵法院立案工作的穩定開展。
自3月1日起,南寧鐵路運輸法院不再受理南寧市城區內發生的運輸合同糾紛一審案件(鐵路運輸企業為一方當事人的除外)和南寧市青秀區、西鄉塘區內發生的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案件,是不是意味著法院的工作量大為減少呢?據介紹,在接下來的時間里,上級法院將對鐵路運輸法院工作有新的安排,屆時再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