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公職人員被指婚外生子,由此牽出
一起使用偽造證件辦理《準生證》、上戶口的陳年舊事
女子用假證 騙過兩部門
黃某利用假結婚證等證明材料,去申領到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苑長軍 文/圖
前幾日,有人發帖稱,南寧一公職人員陳某某有“小三”,且有一個私生子。陳某某的妻子張敏(化名)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網帖內容屬實,且她手上掌握有相關證據。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尚無法證實陳某某與另外的女子生子,但一個得到確認的事實是:一名叫黃某的女子,通過偽造的證件,為她孩子辦理了《準生證》并上了戶口。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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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稱丈夫婚外生子
10月30日下午,網友“shanka”在南寧一家網站發布了一則帖子,大致內容是:“陳某某是南寧市某單位公職人員,1991年和張敏登記結婚,一年后生有一個女兒,女兒如今20多歲。前段時間,張敏才知道丈夫還有另一個老婆,這兩人甚至有一個7歲的兒子,傷心不已”。發帖人聲稱是張敏的朋友,認為陳某某很不負責任,于是發帖聲討。這個帖子發出后,引起眾多網友圍觀。
11月3日,記者輾轉聯系到當事人張敏,了解相關情況。她認為網帖內容情況屬實,并對丈夫的離譜行為氣憤不已。張敏說,她走訪幾個相關部門,掌握幾份材料,可證明她丈夫和另一個老婆、私生子的關系。其中《初婚未育證明》復印件,蓋有“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辦公室”的公章,內容證明男方初婚未育、無收養,同意轉女方轄區辦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申領表復印件注明她丈夫和另一個老婆的結婚登記時間為2005年10月2日,在興寧區民政局登記結婚。以上兩份材料是她丈夫和另一個老婆黃某為私生子辦理《準生證》的材料。雖然上述材料男方的名字是陳×,不是陳某某,但其實和她丈夫是同一個人。田東縣計劃生育部門的復函復印件中注明:經思林派出所核實,在申報小孩入戶時,父親陳×又名陳某某。
記者電話聯系到陳某某,他表示,他看過這則帖子,但內容全是亂寫的,之前也有人這樣亂說過類似的事。他已經向警方報警,并“通過法律手段一并起訴造謠者,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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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持假證件辦下《準生證》
那么,張敏手中的材料是否是真實的呢?為此,記者走訪了相關部門。4日上午,南寧市興寧區計生部門表示,有關陳×的《初婚未育證明》,他們從未見過,且證明上的公章不存在。因此,這份證明是不法分子偽造的。
興寧區國家檔案館一工作人員說,他們查詢后,確認陳×和黃某的結婚證不存在,也就是說這兩人的結婚證涉嫌偽造。
據了解,申辦《準生證》,需要提供《初婚未育證明》和結婚證等證件,并填寫《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申請表。陳×和黃某的《初婚未育證明》和結婚證均是偽造的,那么他們填寫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申請表是否是真的呢?為此,記者來到田東縣思林鎮計生辦了解情況。該計生辦一工作人員拿出這兩人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申領表原件,核對后證明張敏手中那張申請表復印件就是原件復印的,是真實材料。該工作人員稱,黃某來辦理《準生證》時,他們查看黃某提供的材料以及結婚證原件,但當時按照規定不需要交復印件,就沒有留下相關復印件。他們審核材料后,下發《準生證》。前段時間,警方專門來調查這份申請表的真假。
田東縣思林派出所一警官稱,2007年底的一天,黃某拿著本人和丈夫陳×的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為孩子辦理入戶手續。他們審查后為黃某的孩子上了戶口。事后,他們才知道黃某拿來的陳×身份證是偽造的,但身份證號碼是對的,與陳某某的身份證號碼一模一樣,相片卻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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