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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法院“多元聯動+實質化解”破解行政爭議化解難題 |
2025年12月01日 16:30 來源:廣西云-廣西日報 通訊員 莫秀云 黃曉梅 編輯:周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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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案件調解現場蒙某某簽字確認。港南區法院供圖 “請你仔細核對,確認無誤后就可以簽字確認了。”今年9月,在一起行政賠償案件調解現場,港南區法院綜合審判庭法官對當事人蒙某某說。 在逐一核對完征地上的附著物后,蒙某某簽上了自己的名字。至此,該行政賠償案件,連同與之關聯的另外兩起案件,最終以原告主動撤訴的方式圓滿結案。 事情起源于原告蒙某某認為港南區某街道辦在征收其土地過程中違法強行填平其魚塘,侵害其合法權益,先后提起行政訴訟及行政賠償訴訟。法院經審理判決街道辦行為違法后,蒙某因對賠償決定不服,再次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與此同時,另外兩起涉及同一征收項目、反映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關聯案件也相繼進入訴訟程序。 系列案件受理后,辦案法官意識到,三案互為因果、爭議同源,為此采取“調解優先、實質化解”方式,將三案統籌協調、一體推進。調解中,辦案法官聚焦損害事實、賠償標準、賠償數額等核心爭議,采取“背對背”溝通與“面對面”協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過多輪磋商,雙方最終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原告主動撤回三起案件的起訴,這起持續多年的行政爭議實現實質性化解。 近年來,貴港市港南區法院將行政審判重心從“案子結沒結”轉向“爭議解沒解”,積極拓展行政調解中心職能,凝聚多方合力,深化協同共治,充分運用調解、多元聯動等糾紛解決方式,推動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同時,創新構建“評估分流+跟蹤回訪”的全鏈條工作模式,對每一起行政案件精準“把脈”,對適宜調解的案件建立動態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案件的關鍵信息、當事人訴求及調解進展等,明確“一案一策”的化解路徑。調解成功后適時回訪,跟蹤協議履行情況,防止矛盾反彈。今年1至10月,該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21件,調撤13件,一審行政案件協調撤訴率達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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