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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娶外籍媳婦?忽悠!婚介合同被判無效 |
2025年11月18日 22:14 來源:廣西新聞網 通訊員 何可寒 韋樸 編輯:江宏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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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新聞網都安11月18日訊(通訊員 何可寒 韋樸)都安瑤族自治縣男子張帥(化名)因被父母催婚,通過中介公司花費15.5萬元尋求涉外婚姻,最終未娶到媳婦。張帥要求中介公司返還費用,由此引發糾紛。近日,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這起中介合同糾紛案,認定該涉外婚介合同無效,判決中介公司返還張帥12萬元及相關費用。 2024年8月,張帥經朋友介紹聯系上從事跨國婚介的韋簧(化名),希望對方為自己介紹一名外籍單身女子為妻。韋簧同意后,提出收取15.5萬元的婚介服務費,張帥當即轉賬13萬元。2025年,雙方簽訂合同,約定剩余2.5萬元待介紹成功后結清。 然而,合同簽訂后,韋簧的婚介工作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張帥遲遲未能與“外籍媳婦”建立聯系。眼看婚事無望,張帥要求韋簧返還已支付的13萬元,但此時韋簧已將錢款揮霍一空,只能先退還1萬元,并出具欠條。欠條中載明,韋簧尚欠張帥12萬元未退還,若后續發生糾紛產生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韋簧承擔,且欠款需在2025年4月16日前還清。 欠條到期后,韋簧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張帥多次催討無果,無奈之下提起訴訟,要求韋簧返還12萬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及因維權產生的律師費。 都安法院審理后認為,韋簧以營利為目的為他人介紹涉外婚姻并收取高額費用,其行為違反了國家相關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規定,嚴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任何個人不得采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法院指出,張帥與韋簧簽訂的合同,本質是企圖以金錢換取婚姻,將婚姻視為交易,違背了公序良俗。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因此雙方簽訂的中介服務合同應屬無效。 民法典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據此,韋簧應當返還張帥12萬元。 至于張帥主張的逾期利息及律師服務費,法院認定符合法律規定,應予以支持。 最終,都安法院判決韋簧返還張帥12萬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時承擔張帥為追討債權支出的律師費5000元。
【法官說法】 婚姻的締結應以感情為基礎,絕非可用于金錢交易的商品。我國法律明確禁止個人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此類行為不僅不受法律保護,還可能引發一系列法律風險與社會問題。愛情雖不分國界,但跨國婚姻需格外謹慎。若有締結涉外婚姻的意愿,必須遵守中國與對方國家的法律法規,秉持自由平等的婚戀觀,在尊重雙方風俗習慣的前提下理性追求幸福。切忌輕信“花錢買婚”的虛假承諾,將婚姻當作交易,否則不僅難以收獲真正的幸福,還可能面臨損失財產的風險,得不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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