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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標注“食品級”!兒童化妝品監管新規明年起實施 (2) |
2021年11月20日 07:48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南寧市場監管人員在檢查化妝品。何正君 攝 典型案例1 使用違規化妝品,商家被罰2.5萬元 今年4月,南寧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位于青秀區商業中心的某科技美膚中心進行檢查,在店內美容室發現過期的按摩膏1瓶、純露8瓶。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有無中文標簽標識的男士洗面奶1套、頸膜7袋、眼膜68袋,上述產品均從無合法經營資質的網絡渠道購進,均為未經依法備案的普通化妝品。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該店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2.5萬元,并沒收違法產品。 典型案例2 銷售不合格染發膏 商家被罰8000元 今年7月,南寧市某美容美發用品經營部銷售的一款染發膏被檢出其產品批件及標簽未標示的染發劑,不符合化妝品技術要求。 根據檢驗結果,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經營者未按《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制度,無法提供這款染發膏的注冊批件、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及供貨商的資質等書面材料。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該美容美發經營部銷售了不合格的染發膏,雖然其并不是直接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生產者,但由于在經營中沒有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履行法定的進貨查驗記錄義務,仍然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最終,該店被罰款8000元,并沒收違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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