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記者獲悉,近日海關部門查獲6桶危險化學品——總重1.5噸的環保槍水。該物品屬于易燃液體,目前已被依法暫扣,待進一步調查處理。
近日,憑祥市某貿易有限公司申報出口一批化纖制文胸、男士內褲、男士上衣等紡織品。海關部門在對該單出口集裝箱貨物進行審像作業時發現,集裝箱深部有桶狀貨物,與申報貨物形態明顯不符。
經現場人工查驗,在嫌疑區域發現標有環保槍水的鐵桶裝液體6桶,共1.5噸。經取樣送檢,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化學品,為易燃液體,現場已按規定移交后續處置部門。
海關提醒,危險化學品出口,出口企業應主動按照危險化學品出口相關規定進行申報;屬于危險貨物的,應使用經檢驗合格的危險貨物包裝容器進行包裝、運輸。
名詞解釋:槍水,又叫槍油、噴槍水、噴槍油。槍水是一種主要用于清潔服裝、面料的干洗去污劑,被廣泛應用于干洗店、制衣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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