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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發指!貪污救命錢買房…廣西多名官員被判刑 (4) |
2020年12月25日 16:26 來源:南國早報 作者:黃乒賓 編輯:潘曉明 |
典型案例4: 原平桂區扶貧辦主任劉繼業貪污、受賄案 2010年,賀州市平桂管理區扶貧開發辦公室決定,以該辦名義建設平桂區鵝塘鎮盤谷村扶貧產業優質苗木基地。2013年1月,經時任平桂區扶貧辦主任的劉繼業同意,平桂區扶貧辦向平桂區管理委員會撥付30萬元用于擴建盤谷苗木基地。 之后,劉繼業騙取了這筆扶貧款中的近28萬元。2015年至2016年間,劉繼業還伙同平桂區扶貧辦的幾名工作人員,以低價購買茶葉苗后高價轉賣給本單位的非法手段,侵吞國家扶貧資金共83.2334萬元。 此外,劉繼業利用擔任平桂區扶貧辦主任的職務便利,收受平桂區扶貧工程的項目承建商的財物共計69.99萬元。在劉繼業等人的幫助下,商人黃紅忠通過串通投標方式先后7次向平桂區扶貧辦提供茶葉苗。 其中一次的標的為205.2萬元,他與劉繼業等人串通,借用或邀請福建、廣西等地三家公司參與圍標,并統一制作三家投標單位的投標材料,確定三家投標單位的報價并墊付投標保證金。經過招投標程序后,黃紅忠順利中標。案發后,劉繼業退出贓款86.79萬元。 賀州市平桂區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對劉繼業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典型案例5: 原巴馬弄陽村“村官”濫用職權、貪污案 陳朝忠、張自平、龍彩元、吳昌教原是巴馬瑤族自治縣所略鄉弄陽村支部委會、村民委員會人員,他們合謀起來,利用職務便利,截留低保戶的低保金存折,違規發放或挪作他用,共給低保戶造成經濟損失近88萬余元。 弄陽村農村低保金濫發事件曝光后,導致民政局停止發放弄陽村全部低保金,并引發村民集體上訪,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此外,陳朝忠、張自平、龍彩元在掌管和發放低保金過程中,將低保金77660元共同私分占為己有。陳朝忠還私自取出并侵吞低保金3萬元。 2014年3月,陳朝忠聽聞縣紀委將到弄陽村調查違規發放低保金問題,遂通知張自平、龍彩元將各自分得的低保金退回,結算后發放給低保戶。案發后,陳朝忠退賠19846元到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 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貪污罪數罪并罰,決定對陳朝忠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4萬元;決定對張自平對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決定對龍彩元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吳昌教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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