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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失信主體可申請“摘帽” 越早糾正信用損失越小 |
2020年07月11日 09:25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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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戴上失信“帽子”后該如何摘下?已經失信的企業是否還有路可走?7月10日,南寧市發展改革委、南寧市稅務局聯合舉辦信用修復培訓會。專家表示,失信主體可申請修復信用,但修復不是“洗白”處罰記錄,也不是簡單“退出懲戒”,企業應珍視自己的信用。
▲7月10日,南寧市發展改革委、南寧市稅務局聯合舉辦信用修復培訓會。 培訓會上,南寧市信用聯合會專家庫成員龐宇曉為200余名需要進行信用修復的納稅人介紹了相關流程。 失信主體可申請信用修復的行政處罰信息包括涉及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和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其中,涉及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在“信用中國”網站最短公示期為3個月,最長達一年;若行政處罰信息涉及嚴重失信行為,最短公示期為6個月,最長公示期可達3年。此外,若涉及特定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如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領域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或吊銷許可證、吊銷執照等行政處罰信息等,則按最長公示期3年予以公示,期間不能申請信用修復。 “有些失信主體出現了失信行為,不及時修復,到了需要金融授信、招投標時只能干著急。”龐宇曉表示,失信主體要申請失信修復,必須完成兩個前提:其一,應徹底糾正失信行為并履行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其二,接受誠信教育,主動做出守信承諾并按規定履行社會責任。今年開始,失信主體可通過線上渠道完成信用修復申請全流程。 及時進行失信修復,對失信主體會帶來哪些良性影響?以納稅信用修復為例,納稅人發生未按法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等事項失信,及時補辦,30天內糾正的,可挽回扣分損失的80%,年度內糾正可挽回扣分損失的40%;次年內糾正,只能挽回扣分損失的20%。越早糾正,信用損失會越小。 龐宇曉提醒失信主體,若對失信行為有異議,切莫申請失信修復,而應提起異議申請。 針對部分失信主體的認識誤區,龐宇曉表示,信用修復并非簡單的“洗白記錄”,更不是取消了原本的行政處罰,而是將失信主體的失信信息從“信用中國”公示平臺上撤下,但失信痕跡仍然保留在后臺。因此,企業切莫隨意消耗自己的信用,一旦涉及特別嚴重的違法失信行為,則不能退出“黑名單”,不能解除失信聯合懲戒,不能結束失信信息公示,失信信息會長期依法依規予以保留,企業將得不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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