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吳蔚 曹軼)近日,遵義市民政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婦聯等12個部門(單位)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遵義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務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促進兒童全面發展,依法保護兒童合法權益,完善服務保障,優化制度設計,著力打造政策有效銜接、措施精準有力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服務保障體系。
根據《實施意見》,從2020年1月1日起,遵義3000余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將享受生活、醫療、教育、監護、關愛等方面的服務保障。
《實施意見》中所指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具有遵義市戶籍,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雙方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未滿18周歲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將享有基本生活保障、醫療康復保障、教育資助保障、監護照料保障、關愛服務保障。
《實施意見》中明確了具體申辦流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或受監護人委托的近親屬可以從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逐級向上申報,按照申請、受理、查驗、確認和終止的申辦程序,享受基本生活補貼保障和其他相關保障待遇。
遵義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黃衛東表示,《實施意見》的及時出臺,是推動國家、省級相關政策的有效落地,全力保障好、落實好我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權益和應享的待遇。目前,已要求各地進一步摸清底數,完善政策措施,確保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服務保障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