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名大學生因“校園貸”成為被告,卻只有一名大學生自己出庭應訴,更多的大學生不肯應訴,被判歸還本金、違約金等……近年以來,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審結了多起校園貸系列案,大學生的消極應訴讓人擔憂。5月21日下午,高新法庭法官來到廣西大學舉行法制講座,教大學生們識別、防范“套路貸”。
現象:借錢買手機電腦,大學生紛紛成被告
2018年至2019年4月底,共受理某校園貸系列案631件;相關案件的631名被告,均為江西、貴州、廣西的在校大學生,都是因通過某公司的業務服務平臺,購買高檔手機或電腦后未償還借款……當日的講座上,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公布的數據,讓人觸目驚心。
法官滕彬告訴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在相關案件中,雙方約定,大學生通過分期方式從某公司處獲取手機、電腦等后,通過兼職方式取得報酬,向該公司支付商品的換購使用費。大學生每月還要向該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及管理費,如有逾期,則需每天支付違約金。
據悉,合同中約定了相應的兼職期限與兼職時長。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的大學生們發現,兼職機會過少,多數人根本沒有機會憑借兼職還款,只能現金還款。另外,還款App還存在違約通知不及時、還款后仍顯示逾期等問題。于是,很多借款大學生選擇了不如約和足額歸還本金。
據了解,這631件系列案目前已審結411件,今年8月還將開庭審理200件。
讓法官頭疼的是,在已審結的411件系列案中,411名大學生因“校園貸”成為被告,卻只有一名廣西籍大學生出庭應訴,另有三四名大學生由父母或代理人幫出庭應訴。據滕彬介紹,這些選擇應訴的案件,基本以調解結案,大學生們僅歸還所借本金即可。而未應訴的案件,法院只能缺席審理,依法判決借款大學生歸還本金和違約金等。目前,這些系列案件正在公告送達。判決一旦生效,如涉事大學生依然不肯還錢,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影響以后的就業、買房貸款等。
提醒:“校園貸”套路不少,培訓創業都易“踩坑”
是不是“校園貸”就等于“套路貸”?只要是“套路貸”就無需歸還?滕彬告訴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各種“校園貸”套路確實很多,但并非“校園貸”就等于“套路貸”。合法的貸款受法律保護,借到的本金還是要償還。
據滕彬介紹,“校園貸”可分為電商平臺借貸、消費金融公司借款、銀行面向大學生提供的校園產品等5類。其中,淘寶、京東等傳統電商平臺提供的信貸服務,如螞蟻花唄借唄、京東校園白條等,也屬于“校園貸”。
滕彬說,相比這些,“培訓貸”是求職中遭詐騙的高發案例,讓大學生們防不勝防。所謂“培訓貸”,就是培訓企業與信貸機構合作,由剛畢業的大學生以個人名義向信貸機構貸款作為“培訓費”。“培訓費”直接打入企業賬戶,大學生無需出錢就能接受“培訓”。部分信貸機構為了牟取高額利潤,可能存在放寬對貸款人資質、身份的核實,并誘導大學生進行分期貸款。
此外,大學生群體常遇到的還有“兼職貸”“創業貸”“傳銷貸”等多種衍生貸。
防范:看清“套路貸”六步曲,建立健康消費觀
“套路貸”的套路究竟是什么?滕彬解釋,不法分子往往有六個步驟。
第一步: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事實上,這類公司往往都不具備金融資質。涉及這類案件的大學生多數自控能力差、消費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識,容易被騙入“套”。
第二步:簽空白合同或“陰陽合同”。如果大學生表示需要貸款,貸款公司會拿出厚厚一疊空白合同讓大學生簽字。因為合同內容太多,急于用錢的大學生一般都不會仔細閱讀合同內容,急急忙忙簽了字,結果就入了“套”。
第三步:“偽造”銀行流水等證據鏈條。
第四步:單方面肆意認定違約或故意制造違約。
第五步:惡意壘高借款金額。
第六步:通過軟硬兼施,暴力“索債”。
滕彬建議,大學生乃至所有市民都應樹立健康的消費觀,量入為出,適度消費。消費支出應該與自己的收入相對應,并在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范圍之內。
作者丨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王斯
編輯丨陳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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