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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推出惠臺“75條措施” 力促云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
2019年05月08日 16:11 來源:新華網 編輯:覃鴻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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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會現場。(新華網 念新洪 攝) 新華網昆明5月8日電(念新洪)云南省《關于促進云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于日前出臺,5月7日,中共云南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昆明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文件進行介紹和解讀。 中共云南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張朝德介紹,《關于促進云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75條,涉及云臺經貿交流合作、云臺社會文化交流合作、臺胞在云南學習實習、臺胞在云南就業創業、臺胞在云南居住生活等5大類。“開放力度之大、交流范圍之廣、涉及部門之多前所未有,在云南對臺工作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張朝德說。 記者留意到,惠臺“75條措施”中,涉及云臺經貿交流合作方面的內容最多,共34條,其中充分突出了云南的重點產業和發展優勢。例如在鼓勵臺商投資“三張牌”方面,文件中明確,對在云南新設或增資的年實際臺資金額超過2000萬美元,且投資于“綠色能源、綠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臺資項目,按“一項目一議”的方式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給予重點支持;在鼓勵臺資參與輻射中心建設方面,文件中指出,鼓勵和引導臺資企業依托各類園區、口岸等平臺參與“一帶一路”和輻射中心建設,吸引臺商臺企以加工貿易、跨境貿易等多種形式參與中越、中老、中緬經濟合作區建設,拓展東盟、南亞市場,并享受邊境合作區、跨境合作區、沿邊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邊境自由貿易區優惠政策。 中共云南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張燦在會上介紹,“75條措施”鼓勵和支持臺胞特別是臺灣青年來云南學習、就業、創業和生活,并逐步為他們提供與云南居民同等的待遇。例如在入學方面,文件中就明確,臺灣同胞子女入園、入學和升學條件、學校安排、收費等方面與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享受當地對臺灣同胞子女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報考有關高校。(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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