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15個月,時年12歲的博白女孩小花(化名)被他人當成商品一樣,幾經轉手賣到廣東幾個不同的地方。最近,博白縣法院以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或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9名案犯林某英和黃某銳等人有期徒刑兩年至十年不等。
12歲小花散步被拐賣
事發2016年5月1日晚,博白縣旺茂鎮12歲的女孩小花獨自在外散步時,被兩名陌生男子連哄帶騙帶上了摩托車。隨后,小花被該兩名男子輾轉拐到了廣東省廉江市塘蓬鎮一個偏僻的山村里。
得知附近村子有人拐來了一個外地女孩,廉江市長山鎮的村民林某英便張羅著為年滿30歲、尚未娶親的侄兒林某省牽線。經過見面、商談價格等程序后,林某省、林某英最終以1.2萬元的價格買下了小花,并讓小花與林某省結為夫妻。共同生活了兩個多月后,林某省發現“媳婦”喜歡離家外出上網,且不懂得操持家務,不由得心生厭煩,決定甩掉小花。
同年7月,經村民鐘某蘭介紹,林某省以1.5萬元的價格,將小花賣給了黃某等、黃某銳兩兄弟,由對方說服小花給黃某銳當妻子。由于小花年幼好動且時常外出,黃某等和黃某銳擔心“養不熟”,到時人財兩空損失更大,便產生了轉賣小花的念頭。
同年9月,經馮某的、黃某其、林某文介紹,黃某等、黃某銳兄弟倆又將小花以1萬元的價格賣給了時年38歲的卜某銀為妻。
小花成功逃脫
涉案9人被判入獄
至2017年夏季,尚未成年的小花就這樣像商品一樣被他人數次轉賣,并先后被3名“丈夫”蹂躪。為了盡快結束這種非人的生活,備受折磨的小花暗自作了準備:她偷偷學會了駕駛摩托車,趁“丈夫”卜某銀不備藏起對方的身份證件等,以方便自己日后脫身并懲治那些拐賣自己的壞人。
同年8月1日晚,已懷孕數月的小花趁卜某銀不注意,快速啟動摩托車逃出了家門。經過幾天的長途跋涉,歷經波折的小花終于回到了旺茂鎮。時隔15個月,見到女兒突然出現在眼前,小花的父親百感交集,隨后帶著女兒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根據小花提供的卜某銀身份證件和相關案件線索,公安民警迅速破獲了此案。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9名涉案人員先后被博白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博白縣法院分別以被告人黃某銳、林某省、馮某的、黃某其、林某文、鐘某蘭和黃某等犯拐賣兒童罪判處4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四千元至兩萬元不等罰金;以被告人林某英犯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2019年2月19日,以卜某銀犯強奸罪、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記者 陳鳳秀 通訊員 楊小龍)
原標題:12歲女孩被拐賣 成功自救討公道 涉案9人均被判入獄,獲刑兩年至十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