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記者 雷小琴 實習生 吳凡
校車
建議配陪車教師
【建議提要】 梧州市代表團盧保江等代表提出了關于盡快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議案。
【代表調查】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以來,有力地促進了我區交通安全狀況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條例涵蓋的內容和設定的條款已明顯跟不上道路交通安全新情況和新要求。
【代表建議】建議在條例中增加強制性要求大客車、貨車、超長掛車安裝倒車報警器;增加不許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在副駕駛座位或由成年人抱坐在副駕駛座位乘坐家庭小汽車;增加要求未滿4歲兒童單獨乘坐家庭小汽車時,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應坐在小汽車后排座椅。建議在條例中對校車駕駛員所持有駕駛證等級提出明確要求,明確對校車必須配備陪車教師(人員)的要求和上下車清點人數的要求。
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決定,此議案交由自治區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
運管條例
建議修改杜絕超載
【建議提要】 為確保道路運輸安全,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對超限超載的治理作出了相關規定。玉林市代表團劉秋玲等11位代表認為,該規定不夠全面和科學,和現實有很大的差距,操作性不強,需要進行修改。
【代表調查】近年來,超限超載車輛已經成為損壞公路、引發交通事故的頭號殺手。據統計,道路安全事故有70%是由于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50%的群死群傷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系。
【代表建議】劉秋玲等11位代表提出了關于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議案,建議從法律制度上解決車輛技術性能與公路技術荷載標準的匹配問題,使汽車制造(改裝)的理念始終與公路的發展保持一致,從汽車制造源頭杜絕超限超載車輛產生。
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決定,此議案交由自治區人大財經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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